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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加速推进国有企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新赛道”,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福建省国资委《加快推进福建省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现就加快推进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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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

829    2022-04-07 15:03:32   

厦国资产业规〔2022〕10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

 

各所出资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数字化转型是数字时代背景下,企业经营战略、治理体系、组织形态、生产方式、运营模式等全方位的改造、变革和重构过程。加快数字化转型是推进厦门国资国企系统性改革、创新发展的新抓手,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格局优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新动能,是提高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加速推进国有企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新赛道”,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福建省国资委《加快推进福建省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现就加快推进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顺应数字化发展大势,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深度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资国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于经济全面转型的高度,增强推动数字化转型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优化机制做好统筹部署,全力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做强做优做大国有数字经济规模和质量,力争成为厦门数字经济发展新标杆,为厦门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注入更加强劲的数字动能。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业务引领与创新牵引相结合。积极融入数字厦门建设战略,聚焦业务本质,激发改革创新动力,以业务变革发展引领数字化转型方向。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发挥数字技术驱动牵引作用,催生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和新兴业态,形成新的数字核心竞争力。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战略布局、总体规划,提升全员认识,分类施策、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迭代提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打造一批数字化示范工程,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数据驱动与数据安全相结合。建强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数据流通、融合和共享质量,深挖数据资产价值,释放数据要素“倍增器”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自主可控能力,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坚持开放共享与合作共赢相结合。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链引领作用,加快推送数字化转型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和融合互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加强国有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多元共建、互促互补、跨界融合、竞合共生的数字生态。

(三)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形成厦门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广泛共识,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行并取得实质性进步,初步形成数字化转型驱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数字化转型融入企业整体战略规划,组织、人才、资本关键生产要素提供强有力支撑,数字化转型理念文化深入人心,数据要素赋能增效作用凸显。

生产经营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数字技术与研发设计、生产运营、经营管理、用户服务等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能力大幅提升,到2024年,力争培育6家数字化转型标杆集团、15个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

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技术、新基建取得显著进展,国资数字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涌现出一批更高效能运营、更高质量供给、更优化生态的数字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机制,激发转型升级动力活力

1.制定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各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导工作小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应高度重视、亲自研究、统筹部署,领导班子中明确专人分管,统筹战略、技术、业务等管控条线,协调解决转型重大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数字化转型专项规划,明确转型方向、目标和重点,勾画商业模式、经营模式和产业蓝图愿景,专项规划须报国资委备案。结合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动态跟踪和闭环管控,于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度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国资委。

2.加强对标建立评审机制。各企业根据所在产业和行业领域的业务模式和竞争态势,深入组织开展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对标,深入查找企业数字化转型短板和痛点。在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时,各国企要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建立科学、民主、公开的规划决策机制,收集汇总企业内部的建议,以及国资委有关处室、行业专家的评审意见。加强对各国企数字化转型专项规划的统筹管理,确保战略、业务、技术等的一致性和协调联动。

3.优化组织结构增强适应能力。各企业要建立与数字化转型发展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推动面向数字化转型的企业组织与管理变革。明确数据管理权责,设立负责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部门,或者探索组建数字科技公司、数字创新中心、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化、敏捷化的新型数字化组织,跟踪、评价、考核、对标和改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多跨协同场景应用下的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打通部门间、产业公司间、产业链企业间数据壁垒,推动形成互联互通的协议、接口和标准,有效凝聚数字化合力。

4.强化支撑转型的资源保障。企业将数字化投入在企业年度预算中予以优先考虑,建立与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员工数量、行业特点、数字化水平等相匹配的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自主培育、市场化招聘等方式,合理提升数字人才占比,重点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完善人才队伍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激发数字人才活力。

5.培养提升全员数字素养。国资国企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研讨、专题培训和调研交流等方式,强化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从企业战略层面思考、布局和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升中层干部能力,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在线学习,加快培养提升数字化思维,并逐步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地见效。提高一线员工技能,开展政策宣贯、树标立范、成果推广等活动,激发员工参与和推动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融通数据,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1.集团牵头建设统一的“数字底座”借助数字化信息技术,集团牵头构建适应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集团级“数字底座”,为数字化转型提供高效的数据融通和服务应用一体化支撑,切实解决重复投入和安全可控问题。推进5G千兆光网、IPV6+等网络技术应用,建设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企业内网和业务网,实现互联互通。加快打造统一的云管理平台,有序推进信息系统全面上云,达到多源数据集中存储、备份和治理,实现减少层级、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目标。

2.加快数据治理体系建设。从组织、标准、规则、技术等方面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专职机构,推动业务部门充分参与数据治理工作。建立集团上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联采集及终端数据的全量汇聚,建立覆盖企业数据资产目录。加强内外部数据融合,深化数据集成交换服务,打破数据壁垒,加强元数据、主数据、数据模型设计和管控能力建设,推进数据高效融通。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和在线监控,促进提升数据质量水平。

3.推进数据共享释放数据价值。强化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数据分类标识和分级标准制度,实现数据按需取用、规范授权、灵活获取、安全可追溯。探索建立数据内部共享应用机制,促进数据按需充分共享应用。深入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基于开放价值生态探索更加灵活、更富创造力的运营模式,扩宽数据应用场景,利用数据驱动管理决策,为管理提升和业务变革注入全新动能。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探索通过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数据合作、增值服务等方式,促进数据要素依法合规合理流动。

(三)把握方向,全面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

1.推进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改造,提升产品与服务策划、实施和过程优化的数字化水平。加快发展数字化供应链,增强供应链综合服务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跨产业、跨地域的快速汇聚与共享,提升供应链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驱动产品供给创新和商业模式变革。推进教育、医疗、文旅、交通、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和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2.推进生产运营智能化。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制造融合发展,推进以研发设计、数字工厂、工业互联网等为重点的生产制造领域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办公模式,加快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集成互联与智能运营。构建智慧园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招商引入、企业落地服务、产业链增值服务等业务协同。推进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领域智能化运营。

3.推进经营管理一体化。推进经营管理数字化,结合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以标准化的模式推进经营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和应用深度,提升全方位感知洞察、管控能力。推进经营管理集成应用,深化业财一体化、预决算、物资采购、项目全周期等管理,促进业务一体化管控和协同优化。强化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利用,推进决策智能化。

4.推进用户服务敏捷化。加快建设数字营销网络,创新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等营销模式,实现用户需求的实时感知、分析和预测。整合服务渠道,以数据驱动建设敏捷响应的用户服务体系,实现从订单到交付全流程的按需、精准服务,融合“线上+线下”的场景,优化用户的全程体验。推进用户服务创新,提供在线监控、远程诊断、预测性维护等延伸服务,培育个性化定制、全场景增值服务等新业务,培育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5.打造行业领先的转型样板。制造企业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通过智能传感、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推动设备互联互通、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和供应链协同响应,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产品个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在工厂数字化改造、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形成一批重点转型项目。商贸服务企业加快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数字化营销、物流、金融、旅游、供应链等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及功能类企业探索在交通运输、市政管养、政务服务、园区运营等应用场景,以数据汇聚、流动、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应用试点示范。

(四)技术赋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1.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新基建建设。鼓励国企积极参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量子信息、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形成赋能数字化转型的集约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参与底层操作系统、高端芯片、关键软件、基础材料、传感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创新,助力突破数字领域的技术瓶颈。支持建设数字经济领域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引领带动数字化转型升级。

2.加快培育数字产业。围绕我市战略规划,支持国企结合实际,投资布局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软件信息等千亿产业链(群),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电子商务、科技金融、数据资产运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元宇宙等数字业务领域的发展,不断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字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有侧重的选取数字化项目作为“试验田”,在基础网络、基础软件、基础平台、基础数据库、标准制定、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等领域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3.打造高水平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火炬高新区、厦门软件园数字经济规模,推进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型显示、网络通信、北斗卫星等基础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打造高水平数字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软件园三期、同翔高新城、马銮湾新城北部智慧科技产业园、忠仑科创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建设,充分把握金砖未来创新园、国家级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建设机遇,通过产业链、资本对接等方式加强招商引资,引入带动力强的数字产业项目和企业。

4.积极培育专业支撑平台。探索培育数字化转型赋能平台,统筹推进支撑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基础设施、大数据平台建设,培育专业化、高水平、一站式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力量。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在城市交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应急保障等领域,开展跨领域、跨行业、跨企业大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推进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提升国资国企城市运营与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5.利用资本赋能数字产业化。探索在国资国企内组建“数字化转型发展基金”,发挥国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优势,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产业的投资布局,培育孵化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支持国企加快数字化产业布局,通过投资入股、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数字化产业和项目的投资或并购,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数字化产业项目引入厦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统筹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优化体制机制,促进整体协同效应的发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挂靠市国资委产业合作促进处,负责政策举措的统筹推进和评估,加强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加快数字化转型示范创建。对于企业数字化转型涉及的重大项目推进、组织架构调整等问题,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沟通协调,形成协同高效的政策环境。

(二)加大政策支持

对于每年经规划评审的集团级数字底座项目,企业相关投入在年终经营业绩考核中,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视同利润加回。加强与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市属国企积极参与“数字厦门”建设,承接我市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与项目立项,并对相关收益探索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国有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动态建立数字化转型统计评估指标体系,逐步纳入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三)优化产业生态

国资委依托科研院所、业界专家和领军企业打造数字化转型智库平台,聚集政产学研资多方资源,为数字化转型规划制定、项目评审、重大决策提供服务支撑,推动建立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共同探索制定转型成熟度评估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的主动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跨行业联合,推进跨领域技术攻关、产业合作、融资对接、协同创新,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

(四)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研讨交流与培训,开展数字化转型发展研讨会、创新大赛、“一把手谈数字化转型”等活动,国资委每年按产业分批次组织数字化转型的培训学习、外出考察,推进经验分享、资源共享、跨界创新。探索依托9.8投洽会、数字中国峰会等平台,打造智慧国资国企集中展示与宣传窗口,多渠道宣贯数字发展成果。强化国企数字化典型带动,树标立范,组织评选国企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勇于、乐于、善于数字化转型的氛围。

(五)提升信息安全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保护、密码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推进国产化替代,建立完善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安全检测评估,常态化开展实战防攻演练。加强数据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数据收集、存储、备份、传输、公开、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全方位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字化转型安全风险综合研判,不断增强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